“学习跟不跟得上?有什么烦心事可以通过未检邮路给检察官叔叔阿姨写信,我们会第一时间帮助你。”“我很喜欢数学,去年还拿到了学习进步奖,但是我感觉最近看黑板不太清楚,同学们也偶尔会笑我......”在罗免镇民族中学,富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祥芬、人民监督员张秀娟和小玲(化名)面对面交谈。
小玲是一名因案致孤的在校初一学生,2022年富民县检察院向其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委托其所在村委会代管代发直至其18岁成年。马祥芬检察长与学校老师、小玲的哥哥小建(化名)沟通。“今天除了来看看小玲,主要是想当面做个回访,听取一下你们对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的意见建议,包括检察干警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救助质效等方面。”
小建说道:“检察机关在最困难的时候拉了我们一把,从申请救助起短短一个月就将救助金送到了我们手中,也重新给了小玲学习生活的希望。但现在我打工挣钱收入微薄,同时家庭开支也很大,小玲的学习生活难免受到影响。”
当了解到小建提出的协调民政部门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存在堵点至今未办妥,代管司法救助金缺乏预支条款两个问题后,马祥芬检察长现场联系其所在村委会了解具体情况,第一时间安排干警对接申请材料审批手续和一季度救助金预支事宜。同时叮嘱小建“长兄莫如父,拿到救助金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带小玲检查视力,配一副质量好的眼镜!”
“今天我从被回访对象转变为回访主体,与检察长一行参与到评价回访工作中来,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转作风、强质效的决心”人民监督员张秀娟评价。
当天,马祥芬检察长又依次对当月办结的2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开展了面对面回访评价。事后以座谈会形式研究当事人反馈意见建议,提出改进措施和方向。
“检察长带头开展评价回访,让我们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都有‘求极致’的压力,特别是对于重大敏感案件100%回访,要求不仅得‘案结事了’,还得当事人满意才行!”第一检察部控申负责人陈璐玺说道。“曾经我们都习惯于‘埋头办案’,衡量案件质效往往从程序实体、法律适用等来评判,却忽视了线索提供人的感受。现在我们邀请当事人评价司法参与的获得感、满意感,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第三检察部主任、公益诉讼检察负责人谭蕊介绍。
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回访评价试点工作以来,富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参与回访率达到回访案件总量40%以上;对被评价为“不满意”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事项)当事人由检察长当面回访,对回访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立查立改,整改率100%;在回访中了解新情况,能动创新履职,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排查矛盾纠纷、提供检察产品、传递司法温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