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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都不能少”情法融合劝导辍学少年返校
发布时间:2023-03-28 10:50:45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乡镇中小学师生和不良行为青少年是普法强基工作重点对象之一,富民县检察院普法工作队罗免村委会工作组下沉乡镇开展普法工作后,积极向村委会干部了解辖区青少年辍学情况,发挥工作队、镇、村、校联动作用,对大罗免村民小组2名辍学青少年家庭开展针对性普法和帮教,经过反复多次、耐心细致的入户劝导、法治宣讲、心理引导,使家长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规定,认真履行适龄少年监管责任,保障孩子接受教育权利和履行接受义务教育义务,2名辍学少年走出误区、重返校园、回归正途。

针对辍学少年,普法工作队用“法”与“爱”护航,全力以赴做好帮教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青少年保护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性、必要性。辍学不仅影响成长成才,很容易走入误区,甚至邪路,对国家、社会、家庭都是巨大损失。特别是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思维简单、思想叛逆、目标不清、方向不明,更是需要特别关心关注的对象。基于以上认识,工作队员、镇村干部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做好辍学少年帮教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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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入户调查、查明原因。通过村委会和工作队调查了解,2名辍学少年是因为早恋和患病无心学业,均有成为问题少年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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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综合施策、耐心劝导。针对早恋少年,罗免村委会在做好本人家庭走访劝导基础上,积极联系相关学生所在村委会,让该村委会配合做好工作。对患病辍学少年,积极联系学校,加强对该生关注和管理,及时与村委会对接联系,沟通情况,确保正常读书,不再辍学。

四是释法说理、稳慎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对不履行义务教育的行为,辖区政府可作适当罚款行政处罚。

在处理大罗免村2名辍学少年问题上,本着教育为先、不轻易下达处罚决定的原则,通过与家长、学生沟通,释法说理,用耐心换真心、用真情换理解,最终促成了2名辍学少年于3月2日、3月13日重返校园,实现罗免村委会辍学少年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