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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司法局“四个主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助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
发布时间:2022-11-17 11:52:32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近期,富民县司法局牵头开展民事纠纷化解,从四个方面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动公示人民调解员信息。制作人民调解员公示牌1000个,在全县小区楼道、农村集贸市场、商铺门口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对全县87名人民调解员姓名、联系电话、所属调解委员会地址,以及云南掌上“12348”二维码进行公示。方便群众遇纠纷联系得上调解员、找得到调解组织、查询得到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富民县司法局“两微一端”公示7个司法所办公电话和地址,便于群众根据需求查询咨询,对各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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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司法所月调解工作例会和季度培训会上,对人民调解员进行12340测评普及,针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制作宣传视频、短片等对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收费方式、司法确认等进行宣传。通过手机客户端渠道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宣传短信700余条。在法治主题公园电子显示屏上定时对12340测评工作宣传片进行滚动播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村委会、村(社区)宣传栏、社区医院等公共场所做好纠纷解决渠道的宣传工作,帮助群众了解、掌握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乡村法治通、掌上“12348”小程序、“12348”云南法网等法律服务设施设备和网络平台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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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介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接受群众咨询求助过程中发现矛盾纠纷主动介入,通过上门走访、主动邀约、周边打听等方式进行排查,主动提供调解服务。11月5日至14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3件,化解13件。

1.2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受咨询和调解过程中邀请群众自愿填写《人民调解工作满意度评价表》。目前,共接受监督评价100余人次。司法局及时对群众作出的评价进行分析总结,根据群众指出的不足,及时调整和完善办事流程、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下一步,富民县司法局将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枫桥经验”在富民的实践,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