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压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履职规范、过程可溯、便于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2022年,富民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工作任务,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推行“明责、履责、督责”的闭环责任体系,全面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效。
清单“明责” ,实现职责任务“清晰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把主体责任分条缕清,有序排列,为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呈现出一份目标清晰、重点明确的责任清单,明确履责目标任务和重点事项,将职责任务细化为工作要求,固定到具体部门、岗位、人员。一把手带头履责,当好“领头雁”,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种好“责任田”。进一步完善责任任务工作机制,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关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为支撑和基础履职体系,大小清单联系在一起,为压紧压实各层级管党治检提供可靠手段。
全程“纪责” ,实现履责过程“可视化”。明确责任,及时提醒,确保履职尽责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为这一环节提供了抓手。2022年富民县检察院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7本。将党组书记、检察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作为纪实主体,要求领导人员按照清单履责,全过程记录,充分运用工作手册,如实记录责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实行一事一记,随做随记。
2022年至今,党风廉政建设手册共记录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干警谈心谈话13人次,为全院干警讲党课2次。记录其他班子成员提醒谈话16人次,廉政教育50人次,廉政谈话10人次。记录“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自纠自查70人次。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主动填报重大事项19件。
定期“督责” ,实现压力传导“常态化”。富民县检察院通过完善派驻监督、内部监督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融合,通过季度,年中、年底集中检查等方式,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向党组书记、检察长汇报本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履职尽责工作情况,运用廉政手册抓好干警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开展“清单式”谈话,对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履职尽责不到位情况及时发出提醒函并督促整改。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推动我院班子和中层干部坚守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尽责,把落实管党治检作为最根本的的政治责任、检察担当,把履责工作纪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责任延伸的载体和有力举措,为我院“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