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普法弱区和重点人群法治观念,增强
普法宣传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农村和民族自治
地区社会稳定。近日,富民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月”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
职能,多举措并举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主题党日”,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为贯彻落实好 “主题党日”制度,进一步深化“七五”普法
规划,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志愿者优势,送法进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富民县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中
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党员力量,组成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队,到大营街道小水井村开展“
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法律服务。为苗族群众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婚
姻家庭、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党员志愿者送法进少数民族地区,为群众带去了法治理念,又发
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
集中宣讲,面对面开展法治宣传。在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分别到小风口村、白
水塘村、小水井村等多个少数民族村开展集中宣传。结合宣传对象的特点,重点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紧密结合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基本知识,重点宣传与少数民族生产、生
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集中发放了1000余份宣传资料。同时开展现场宣讲,向少数民族同胞宣传党和
国家方针政策,提高他们对国家政策和民族宗教法规的认知度,讲解了当前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识,引
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以案释法,法治宣传零距离。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是群众最乐于接受
和理解的法治宣传方式之一。在款庄大黄栎树村,基层人民调解员通过现场调解一件山林土地纠纷,用
最真实的案例和最朴实的语言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上了一堂生动、接地气的法治课。通过纠纷调解,在
场群众直观地观摩了农村常见的纠纷案件,人民调解员对纠纷原因、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适用等
做了细致的讲解,增进了当事人和群众对调解结果的认同。既调解了纠纷,又进行了法治宣传,帮助群
众理解法律条文,理解法律精神,遇事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为少数民族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
的合法权益,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法律进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活动,向广大少数民族宣讲“少数民族
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相关内容,对少数民族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免审,凭身份证直接办理。法律服务志
愿者向少数民族群众讲解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增强少数民族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使这一党和政府对少
数民族关心帮助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入户宣传,法治宣传全覆盖。富民县法律服务志愿者所到的各镇(街道)辖区少数民族村,为实现法治
宣传全覆盖,除开展集中宣传外,志愿者们更是进村入户,和少数民族群众拉家常,用通俗易懂用的语
言向群众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各类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知识手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宣传资
料送到群众手中,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学法、用法,通过法
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进宗教场所,提高教职人员法治意识。苗族同胞多有宗教信仰,富民县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也将
宗教教职人员作为重点对象。与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交流,积极引导教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
规开展宗教活动,增强抵御极端思想侵害的自觉性。活动中发放《宪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
法》《民族宗教条例》等宣传资料,向信教群众讲解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常识,接受咨询50余人次,对
加强信教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促进民族团结起到积极作用。
富民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县,25个少数民族均有分布,21个少数民族行政村,各镇(街道)均有彝族、苗
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居住。少数民族群众多居住在边远山区,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群众的
受教育程度,是容易受到忽视的群体。由于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晓率低,遇到困惑、发生矛盾纠
纷不能使用法律方式解决,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县司法局将每年5月确定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
传月”,结合工作职能多举措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对提高少数
民族群众的法律素养,正确引导少数民族同胞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促进少数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