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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全面实行村(社区)“两委”换届“三项承诺”制度 严格规范竞选行为
发布时间:2016-04-07 09:27:16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为确保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氛围,富民县在落实镇(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谈话制度及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三项承诺”制度。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前,组织全县75个村(社区)475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作出创业承诺,就当选后不认真履职作出辞职承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竞选行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村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确保村干部选任讲程序、上任有目标、在任受监督。

    截至3月31日,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时间计划安排圆满完成。本次换届的村级党组织75个,其中,村党总支69个、村改居党总支4个、社区党总支2个,共有党员6402人,其中:农村党员5548人、社区党员854人。共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委员378人,其中,妇女委员115人,占30.42%;少数民族76人,占20.11%;高中以上学历180人,占47.62%;35周岁以下34人,占8.99%;连任285人,占75.39%。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75人,其中,连任59人,占78.67%,新任16人,占21.33%,女书记9人,占12%;选举产生副书记16人,连任11人,占68.75%,新任5人,占31.25%,女副书记6人,占37.5%;大学生村官专职专选副书记27人。对6个暂时没有合适人选或者需要加强领导的村(社区),从县级部门选派2名、镇(街道)选派4名机关干部参加换届选举并成功当选。1名大学生村官成功当选为村党总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