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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救助,暖了心窝
发布时间:2016-02-16 09:21:06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2016年的这个春节,我们过得不一样!感谢检察院领导的关心,让我们终于能过个安心年!” 2016年2月4日,富民县检察院将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金2万元发放到杨某手上,这是刑事案件被害人杨某和她家人的感慨,也是我们承办检察官由衷的祝福。


2013年7月,被害人杨某与被告人曲某因感情不和,曲某故意向杨某泼洒浓硫酸,致使杨某头、面、颈部、双上肢等多处部位被烧伤,经鉴定,构成重伤及四级伤残。事后,被告人曲某被判处徒刑并赔偿杨某经济损失50余万元。但因被告人曲某是黑户又无固定职业,被判了刑后根本无力进行赔偿,而杨某因伤情严重,需要治疗,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又要抚养2岁的女儿,多年来一直处于生活困难的困境中。富民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了被害人的情况,经向昆明市检察院申请到2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予以救助,并经多方协调,争取在今年春节前将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手中,勉励被害人及其家属能勇敢走出困境,积极生活。


随后,富民县检察院又将另一名刑事被害人陈某的司法救助金2万元发到其手中。
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一直是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富民县检察院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与检察工作紧密的结合,在保障被害人及其亲属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1年至今,共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28个,发放了救助金37万余元,这些救助款均用于帮助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的生产生活,体现了司法人文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