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富民县“法律九进”活动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序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的新路子、新视角。2015年以来,富民县积极组织到全县各宗教场所开展“送法进宗教场所”宣传活动,引导各宗教场所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开展 “法律进宗教场所”示范点创建活动,全县10余个宗教场所纷纷响应、积极参与,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成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循的准则。
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县普法办对各申报创建点进行了精心培育和引导,组织到各申报点开展送法和创建业务指导20余次;协调各宗教堂点落实了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法治宣传员,对法治宣传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辅导3次,各宗教堂点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宗教堂点利用宗教活动时机定期开展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信教群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和《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等与宗教事务管理和寺庙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50余次,受益教徒累计达1.2万余人次。
下步,县普法办将结合年度法治创建工作实际,根据《昆明市“法律进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标准》,按照“好中优秀,精心创建、分步实施,逐步推广、凸显特色,注重实效、定期考评,突出典型”四个原则对各申报创建点进行考评,对符合条件的,积极组织推荐申报“昆明市‘法律进宗教场所’示范点”荣誉称号,通过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全面推进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