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日前,富民县政府法制办举办了两期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共460余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中不应忽视的问题、依法行政与智慧行政等方面的知识进行讲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精神,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方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自2009年起,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每年需参加一次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每二年必须参加一次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未参加学习和考试不合格的,将不予审验或换发行政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