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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12名党政“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
发布时间:2015-09-06 10:01:28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9月1日,富民县召开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专题开展党政负责人述廉活动。富民工业园区管委会、永定街道、县人社局、县安监局等12家单位党政“一把手”在全会上述廉,接受参会纪委委员的质询提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党风巡查员参会对述廉人进行测评。

    12名述廉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工作及个人房产、收入等情况逐项进行报告,县纪委委员当场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提问。质询提问结束后,县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巡查员、特邀监察员及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的职工代表共50余人当场填写测评表,对12位述廉人进行测评打分。

    进行述廉的领导介绍:“个人的述廉报告之前已在单位内部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并公示,按照要求,必须以具体的数据列举各项工作情况及报告个人的相关情况,就是说一定要有‘干货’,这样的公开述廉确实对自己起到了震慑和警醒的作用。”对述廉人所做的述廉内容存在问题或质疑的,可以直接追问,让其进行回答,纪委委员们都比较满意,“述廉没有官话套话,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参加质询提问的纪委委员说

    此次述廉的12位党政一把手,1位是县级领导,其余11位为科级领导。这是富民今年开展的第2次述廉活动,也是近年来为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所实施的”两谈一述”的具体体现,这样的述廉已是常态。截止目前,县委、县纪委已组织4次述廉,共有31名党政“一把手”在纪委全会(常委扩大会)上进行述廉。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余利鸿表示:“述廉对象的测评结果将作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如汇报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县委、县纪委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定量扣分,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