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高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切实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富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是: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截至目前,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75家,出动执法车辆56车次,执法人员82人次。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宣传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