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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发布时间:2015-07-14 10:16:07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日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调研员王琳率省督导评估组一行5人,通过“听、看、查、访、议”等多种形式,对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进行了督导评估。

    汇报会由周开龙县长主持,县委李江书记致欢迎词,徐玫娟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汇报了富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专家组观看了富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专题展板,查阅了县级档案资料,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四个座谈会;进行了公众满意度测评和差异系数测算;分2个组深入到10所中小学校,实地查看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了解了学校办学条件和常规管理,检查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落实和政策执行状况。

    通过两天的督导评估,督导组认为:富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等10项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省定评估标准;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8项指标校际均衡小学差异系数为0.46,初中差异系数为0.4,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均符合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规定标准;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管理四个方面23项指标)总分达到了基本均衡发展要求;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总分达到了基本均衡发展要求;未发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等“一票否决”指标。督导组将把此次督导评估结果报省教育厅党组审议,提请省政府审定后,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复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