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矫正执法力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市司法局和市检察院在上半年执法检查中提出的要求,富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于2015年6月18日至24日对我县辖内六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了6月份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质量检查,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性,为下半年的社区矫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准确,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入矫、解矫手续;二是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开展矫正活动是否合法,日常管理中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三是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脱管现象等;四是矫正小组成员和矫正方案是否根据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六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已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社区矫正管理组织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材料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截止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正常,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现象,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相关司法所进行现场整改。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完善工作管理,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稳控,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强监管力度,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做出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