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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司法局“四轮齐驱”抓实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5-06-26 11:25:29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今年以来,富民县司法局从队伍建设、服务意识、监督制约、工作督查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为建设美丽富民、平安富民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注重培养他们的政治素质,强化组织观念,讲大局团结一致,干事业一腔热情。二是通过开展各项专题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性机制,安排部署工作做到任务量化、责任细化、完成时间具体化。

  二、强化服务协作。一是以查找出的“四风”问题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真正做到热情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二是针对群众需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注重工作效率,迅速快捷完成,不怠慢、不相互推诿扯皮;三是加强各基层司法所、各科室人员的沟通协作,做到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互相支持,感情上互相理解,增进团结,增强工作的凝聚力,促进工作成效提高。

  三、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怠”等不良风气,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二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公证律师收费公示等制度,增强执法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执业监督和办案质量检查,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四、强化工作督查。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积极督促机关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及时的调查和督办。

  通过纪律作风整顿,切实转变了全体司法干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服务群众、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了思想,严明了纪律,转变了作风,提高了司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了良好形象,为富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