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和能力。2015年4月17日——18日富民县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全县6个镇(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75个村(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个人调解室调解员、6个基层司法所的全体人员及富民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等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昆明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黄宇同志、富民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段德忠同志应邀到会指导。
4月17日上午,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首先对我县在2014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22个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5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随后,富民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委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张建辉同志作了开班动员讲话。他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爱岗敬业,强化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三要珍惜本次培训学习机会,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积极交流发言,务求取得实效。
本次培训立足创新,突出针对性,讲求实效。特别邀请了县人民法院法官张浩同志、黎阳法律服务所张萍主任、县委政法委段德忠副书记、云南勇旭律师事务所陈志坤主任分别为培训班讲授了“矛盾纠纷调解方法与技巧”、“婚姻家庭财产法律法规知识”、“网格化建设与管理”、“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等知识。培训会还特别安排8名来自基层一线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所交流内容新颖、案例典型、亮点突出,具有很强的借鉴性和指导性,达到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贴近实际,讲解细致,针对性较强,参训学员不仅学到了理论知识,同时,日学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也得到了解答,是一次理论学习的充电培训会,更是一次释疑解惑的务实培训会。全体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促进新常态下全县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