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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对“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工作进行跟踪问效
发布时间:2015-04-22 10:39:03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为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富民县自三月中旬以来开展2015年度“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复核工作,对历年创建命名的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跟踪问效。

  我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自2007年全面启动,截止2014年底,全县75个村(社区)全部创建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荣获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荣誉称号的村(社区)共60个(省级5个,市级55个),80%的村(社区)达到了市级创建标准,提前完成了昆明“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到2015年,7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市级创建标准”的目标要求。2015年,我县拟计划申报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1个。

  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和加强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含金量”,今年我县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实际,按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4+3”工作体系要求,协调组织未创建命名的村委会积极开展申报创建活动。同时,围绕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动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检查。检查中,对个别村(社区)存在相关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不能全面反映相关工作情况等问题,按昆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了批评和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据统计,全县共组织开展跟踪问效复核检查10余次,通过跟踪问效检查,较好地巩固了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了依法治村和民主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保障农村各项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下步,县司法局将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大跟踪问效的力度,确保新创建的村顺利通过上级创建考核检查,已命名的村(社区)继续保持享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