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文新闻

富民县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
发布时间:2015-04-17 11:06:43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为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富民县自三月中旬以来开展2015年度“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复核工作,对历年创建命名的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跟踪问效。

    我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自2007年全面启动,截止2014年底,全县75个村(社区)全部创建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荣获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荣誉称号的村(社区)共60个(省级5个,市级55个),80%的村(社区)达到了市级创建标准,提前完成了昆明“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到2015年,7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市级创建标准”的目标要求。

    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和加强动态管理,今年全县各基层司法所按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4+3”工作体系要求,协调未创建的村委会积极开展申报创建活动。同时,围绕存在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检查。检查中,对个别村(社区)存在相关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不能全面反映工作情况等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据统计,全县共组织开展跟踪问效复核检查10余次,通过跟踪问效检查,较好地巩固了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了依法治村和村级民主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下步,县司法局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新创建的村顺利通过上级创建考核检查,已命名的村(社区)继续保持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