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及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执法满意率。3月中旬,富民县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富民县2015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指示要求”的指导思想和宣传重点,突出“四个明确”,将持续多年的“综治维稳宣传月”宣传活动调整为常态化持续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充分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法治富民、平安富民建设的行列中来,为全县科学、和谐、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一是明确宣传活动时限。宣传活动从3月起至12月中旬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全面持续推进。
二是明确宣传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宣传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分城区和农村两部分。城区的重点宣传部位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医院、社区、小区、集市、宾馆、商店、车站及交通沿线。”重点对象为:“机关干部、企事业员工、教师、学生、医生、护士、社区居民、个体工商户、外来流动人员;辖区内使用座机电话的用户和使用人员”。农村的重点宣传部位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卫生院(所)、集镇等人员集中区域、店铺、车站及交通沿线。”重点对象为:“镇(街道)党政干部、教师、学生、医生、护士、社区居民、村民、个体从业人员;辖区内使用座机电话的用户和使用人员”。
三是明确宣传活动方式。宣传方式由传统的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公开栏宣传、悬挂张贴标语横幅广告宣传和利用现代媒体手机短信平台宣传、法制宣传网络平台宣传和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等组成。切实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使法治富民建设平安富民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司法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司法所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调整个宣传活动要紧扣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要求机关各科室处所要切实与各基层司法所做好整体联动,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同时,积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成效。一方面,突出抓好三个结合。在常态化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中,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平安建设和单位行业创建活动,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开展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系列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将综治维稳暨平安富民建设法治富民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对各司法所、科室的考核内容,对宣传不到位、不深入的在年终将扣除相应考核分值。
司法局常态化的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指示要求,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进一步密切司法行政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及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执法满意率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