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拉玛·兴高同志一行在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开龙同志,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槐建华同志等有关方面领导的陪同下,现场调研视察了富民县大调解中心。县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中心常务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张建辉同志等参与了调研。
拉玛书记在听取了富民县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中心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大调解工作中心取得的成绩,认为大调解工作中心很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服务第一要务,履行第一责任”的工作要求,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创新。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防范机制,在防止民转刑,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了经济社会的良好秩序。
拉玛书记对大调解工作中心提出了要求:一是找准标杆,明确目标。要对照工作目标,按照群众要求,高点定位,适时调整工作方向,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二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研究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新机制,确保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到位,现场处置到位,事故分析到位,稳控防范到位。三是强基固本,夯实队伍。要强化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推进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四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认真研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好排查调处、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奖惩激励机制建设,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工作的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