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2日11时许,富民县罗免镇西核村委会西核村村民孙某某拨打110报称:其大哥孙X祥于2015年3月21日20时去地里浇果树水后一直没有回家,电话也打不通, 22日11时许,在罗免镇西核村靠龙闸坝500米处的桥头发现孙X祥躺在公路下边的水沟旁边,人已经死亡,公路边有大量血迹,怀疑是交通事故,请处理。
接报后,罗免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处置,经现场查看后排除交通事故嫌疑,初步判断为刑事案件,在开展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局领导及刑侦大队报告。刑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现场勘验发现死者腹部有明显的锐器伤,判断为命案,后立即向指挥中心及值班副局长孙建国、分管刑侦副局长张辉同志汇报。县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6+1”机制,建国、张辉副局长带领刑侦大队及局直各部门值班民警赶赴案发现场组织开展案侦工作。经深入走访调查,确定与死者同村的村民孙X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民警立即赶赴孙X家准备实施抓捕,但其已潜逃。经进一步工作,专案民警获得孙X可能藏匿于龙闸坝村梁某家的线索,并于3月22日21时30分许在龙闸坝村梁某家将孙X抓获。
经讯问,孙X如实交待了3月21日21时许在西核村桥头公路边因琐事与孙X祥发生争吵后,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孙X祥杀死,后回家将身上的衣服换下后让妻子用洗衣机洗净销毁证据,并逃离西核村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孙X已被依法刑拘,孙X的妻子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也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该案是我县2015年首起命案,从接到报警到抓获嫌疑人仅用时10小时,该案的快速侦破再次证明了富民公安命案侦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