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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隆重开幕
发布时间:2015-01-15 09:51:05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富民长安网

   

富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现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杨超宣布大会开幕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周开龙作县政府工作报告

县法院院长朱树景作县法院工作报告

县检察院院长景碧昆作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分组讨论现场

分组讨论现场

 

     1月14日上午,富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隆重开幕。

    会议首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周开龙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富民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随后审查了《富民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富民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分别听取和审查了富民县人民法院、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富民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和日趋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政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团结拼搏,务实苦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县域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4亿元,增长1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7.8:52.2:3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7亿元,增长10.6%;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8亿元,增长3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50元,增长9.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10元,增长11%。

    2014年,富民县坚持调结构促转型,县域经济稳中有进;特色农业提速发展,工业经济稳步增长,第三产业活力凸显。坚持抓规划促长远,城乡统筹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着力推进,农业基础更加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惠民生促和谐,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管理不断加强。坚持推改革促创新,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理财水平不断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坚持改作风促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2015年,既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出台,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全面实施,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富民发展提出“加快撤县设市步伐和启动富民卫星城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全力打造“创业富民、宜居富民、活力富民”,将富民建设成为立足昆明、辐射全省、面向全国的果蔬美食名地、健康养生福地、休闲度假胜地。

    2015年,富民县人民政府将重点抓好聚力产业转型,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夯实发展基础,提高辅城建设品味;加快平台建设,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六个方面的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和10.5%以上;万元GDP能耗控制在市级下达指标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最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开龙号召全体参会代表、委员:我们身处奋起追赶、负重拼搏、不进则退的发展时期。新的一年,责任重大、不容懈怠,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让富民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富裕、社会更和谐而不懈努力。

    此次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杨超主持;应到代表152人,实到代表143人,符合法定人数。此次大会的执行主席为:李江、杨超、周开龙、毕宏、张宏、徐世荣、张向阳、李灿辉、张玉美。县委、县政府、县政协班子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党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县级领导,富民县选出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共昆明市委原巡视员戴文忠,曾担任过实职的县级老领导在主席台就坐。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出席县政协八届三次全体会议的政协委员,富民县选出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不是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县属各部、委、办、局、行、院、校、社、公司和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部分镇党委副书记、委员,驻县省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富民县部分二级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非公企业法人代表及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