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宪法》的宣传学习,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农民法律意识,提升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村民学法、用法意识,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争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好公民。2014年12月31日,富民县以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由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民宗局、县社管综治为、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20家单位,在永定街道束刻村委会小水井村民族广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法律进农村”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送法进农村”法治宣讲活动。首先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冯中山同志为村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讲授,针对农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常遇到的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为群众作解读:一是“聚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二是寻衅滋事罪中“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共财物”等的违法行为的认定情形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三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管制器具”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结合小水井村情况对禁种毒品、反邪教等方面的法规法律作了宣传。其次,由县司法局张金麟同志为村民作了《崇尚法律,做尊法、守法公民》法治讲座:一要正确认识公民与民族间的关系,指出少数民族同胞首先是国家的公民,其次才是少数民族,公民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同时指出苗族是一个非常善良、正直、谦逊、守法的民族,希望小水井村民继续保持、发扬遵纪守法的优良传统。二是少数民族群众要学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遇事要保持一贯的秉性,多冷静、多思考。三是少数民族群众合理的诉求,要学会运用合法的途径和手段取得。
第二阶段开展“送法进农村”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参加宣传活动的20家单位在小水井民族广场设置法治宣传点,向小水井广大村民发送各类法治宣传材料,并现场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向小水井村300余名村民发送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富民县“六五”普法法治富民创建系列读本、富民县法治富民建设宣传海报、环保袋等法治文化产品30余个品种共计3000余册(份、个、张);展出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制宣传展板20余块;播放法治建设及普法教育音视频5个,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人。本次活动是我县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法治富民建设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延伸和创新,是法律进宗教场所、进少数民族村寨的大胆尝试,得到了小水井村村民和信教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巩固了我县的法治建设成果。
下一步,富民县将继续以深入开展法治富民建设工作为契机,组织协调全县各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扩展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活动覆盖面,把法治宣传活动延伸到全县各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及家庭,积极引导我县人民群众崇尚法律,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具体问题、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全面推进我县法治富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