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市2014年县(区)、开发(度假)园区推进法治昆明建设工作考核成绩进行通报,对全市实施《法治昆明建设工作规划(2009——2014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相关法治实践和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命名,我县法治建设工作成绩喜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在对2014年度全市县(区)、开发(度假)园区推进法治昆明建设工作考核中,富民县考核成绩98.5分,位列全市17个县(区)、开发(度假)园区第二名。
在全市实施《法治昆明建设工作规划(2009—2014年)》工作中,富民县普法与依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富民县纪委、富民县人民检察院3家单位被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考核评定为先进集体;
在全市实施《法治昆明建设工作规划(2009—2014年)》工作中,县委政法委段德忠、县人大法工委杨燕明(女)、县司法局孟利贵、散旦镇人民政府闫正雄4位同志被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考核评定为先进个人。
在全市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中,罗免镇、东村镇被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昆明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在全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富民县永定小学被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昆明市“法律六进示范点”称号。
在全市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中,富民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昆明市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