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根据县宣传部、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富民县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富普治办〔2014〕25号)精神,东村司法所高度重视,加强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中小学按照镇普法办的统一组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部门结合自已工作职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同时有的还组织学习《宪法》。各中、小学校,开展了“我是守法小公民”学法活动。东村司法所组织全镇法制宣传员在辖区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镇建设规划将宣传资料散发到村民家中。整个活动采取了设立宣传站、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组织普法宣传员送法到农家等方式;
东村司法所结合本镇街天和东村派出所、东村镇计生所等部门在东村镇主要街道设立了大型的法制宣传站,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咨询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全镇共设立咨询台3个,张贴普法标语、横幅3条,法律咨询人数100余人次,散发普法宣传单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近2000人。
通过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构建“法治富民”中发挥重要作用,使全镇公民充分认识到开展普法宣传的重要意义,把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向了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