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三大建设

富民县接受昆明市2014年度法治富民建设 综合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4-11-18 11:11:18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

  2014年,富民县作为昆明市重点推进创建“2013—2014年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单位之一。2014年富 民县的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围绕《云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核评选办法》、《云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核评选细则》、《昆明市2014年县区、开发(度假)园区推进法治昆明建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和《实施<关于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法治昆明工作规划(2009—2014年)考核验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组织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14年11月12日下午,昆明市组成由市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卢志强同志为组长的检查考核组,对富民县2014年度法治富民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内容包括:《贯彻实施<关于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法治昆明工作规划(2009—2014年)》情况、2014年法治县建设工作情况、创建“昆明市法治乡镇(街道)工作情况、创建昆明市“法治企业”工作情况、创建昆明市“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工作情况和创建昆明市“民主法治村”工作情况等6个方面的内容。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法治富民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槐建华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县委法治富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洋同志及县政府办、县委法建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迎检考核会议。

  根据行程安排,检查组先后到富民县罗免镇就罗免镇申报创建“昆明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情况、永定街道南营村委会申报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情况、富民浦发村镇银行申报创建“昆明市法治企业”情况听取了汇报、查阅了电子档案台账、交流座谈

  在整个迎检考核检查中,检查考核组对富民县的法治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富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县委法建办组织协调到位,各部门配合较好,真正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各部门团结协作、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成效明显、在创建深度和内涵上有突破;二是汇报客观公正,台账资料规范全面,能充分体现创建标准中要求的内容。同时,检查考核组也对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一是在今后的法治建设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挖掘创建亮点、培育先进典型,并做好推广运用;二是在今后的法治建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好网络、QQ、微信等平台,扩大我县法治建设的宣传范围;三是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在认真总结、完善创建体制机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