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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完家小村、乐在村被命名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五个一”文明示范点
发布时间:2014-11-03 11:50:11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

近年来,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性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按照2014年《昆明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文明办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五个一” 文明示范点等活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市文明委决定对全市14个村“五个一”文明示范点、13条“文明示范街”和商业零售等十个行业的“文明示范窗口”予以命名。其中,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东元村委会完家小村、东村镇乐在村委会乐在村被命名为昆明市“五个一”文明示范点,县地税局一分局办税服务厅被命名为昆明市工商税务文明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