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富民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近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县财政、审计、监管办等部门组成2个检查组,对县国土局、县住建局、永定街道办事处等18个单位,以及县级单位下属的4个站所单位2012—2014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采取单位自检自查、检查组全面查阅各单位会计原始凭证账务的方式进行。经检查,大多数受检单位能够严格执行省、市、县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总体情况较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同类产品分散采购等问题,检查组分别进行了情况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对18个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通过这次重点检查和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为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