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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举办“践行法制走边关、创新法律六进”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2014-08-05 11:25:02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

富民县举办“践行法制走边关、创新法律六进”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交流活动

  2014年7月29日上午,富民县举办2014年“践行法制走边关、创新法律六进”暨富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交流活动。座谈交流活动由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主办,富民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承办,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云南大格律师事务所、云南兆谦律师事务所和驻县法律服务机构云南勇旭律师事务所、富民县公证处、富民县法律援助中心、富民县律臣法律服务所协办。

  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社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30家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6镇(街道)分管领导,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全体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座谈交流活动。座谈交流活动由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刘洋同志应邀出席了座谈交流会。

  座谈交流会上,各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国家税收、义务教育、河道监管、环境保护、行政决定执行、信访、依法行政等方面的30多个法律问题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和处理具体事件向各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了提问和沟通交流,各参会律师、法律工作者结合长期的法律实践,从法律角度一一对所提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同时,各参会部门间也对所提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各参会人员表示,整个座谈交流活动氛围浓厚、效果较好,达到了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促进工作的目的。

  在座谈交流会结束时,县政府刘洋副县长对座谈交流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深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党的十八提出的明确要求,以座谈交流、共同探讨的方式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效果非常好,有助于推进实际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是切实创新领导干部普法载体、形式和方法的一种很好的尝试,应该继续推广和升华,并形成长效机制。

  本次座谈交流对进一步深化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培养,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更有效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深层次发掘“法律六进”深刻内涵,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意义重大。我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充分构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紧密结合,为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夯实基础,确保各级机关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在法律框架下,实实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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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富民县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