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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07-31 14:46:28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

 为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基层办好事、做实事,进一步提升全县村(社区)法治建设水平,健全和完善基层人民群众自治机制,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2014年7月17日下午,富民县司法局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举办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业务培训班,对我县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各镇(街道)从事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业务的工作人员;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从事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业务科室负责人等100余人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业务培训。此次培训,县司法局邀请了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呙晓滔处长和马松华副处长为大家分别讲授《基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和《“4+3”工作体系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动态管理》。

 培训中,呙晓滔处长运用简洁通俗的语言、鲜活生动的案例从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提出的背景、法治思维及其运用应遵守的基本要求、法治方式及其运用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能力养成的途径四个方面为我们讲授了基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为我们当前培养和增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治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马松华副处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简介、“4+3”工作体系详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动态管理三个方面为我们解析了“4+3”工作体系核心内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动态管理的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指导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以及加强动态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整个培训班虽然只有半天时间,却对我县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推进我县法治富民建设工作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参加培训的人员都纷纷表示,回去后要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准确把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群策群力,推动法治富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美丽富民·宜居辅城·幸福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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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富民县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