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上午,富民县在县城彩玉国际商贸区南门利用赶集天举行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主题的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执法活动。宣传咨询执法活动由富民县工商局、富民县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富民县司法局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组织参与了宣传咨询服务及执法活动。
富民县司法局结合职能职责,在活动头天利用手机法制宣传短信平台向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机法制宣传短信一期5000余条。活动当天,组织法制宣传科3人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及法制宣传服务点,工作人员结合法治富民建设及目前法制宣传重点,向赶集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免费发送法制宣传资料和法治文化产品,吸引了大批赶集群众和商贸区消费者驻足咨询法律问题及排队领取宣传资料。
活动期间,共为赶集群众解答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遗产继承、婚姻关系、征地拆迁、日常消费维权等法律问题230余人次,专题解读、答疑新消法维权20余人次,发送《富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县与法治富民创建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富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县与法治富民创建资料汇编》、《富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县与法治富民创建“村三委”干部法律知识150问》、《富民县法治富民创建知识宣传手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制宣传环保袋等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及法治文化产品3800余册(个),进一步引导和强化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全力倡导依法维权,为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努力实现消费满意在云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富民县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