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下午,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富民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12.18”专案总结会,我院检察长景碧昆、县纪委书记余利鸿、监察局长潘利民、我院分管反贪副检察长及反贪局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工作座谈会。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毕洪才对去年年底县纪委与检察院反贪局“12.18”成立专案组联合办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纪委与检察院能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县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介绍了反贪局案件查办的情况,“12.18”专案涉及面广,涉及的单位、部门,人员多,纪委与检察院联合办案,整合了办案力量,现已立案3件3人,已侦查终结,准备移送审查起诉。纪委和反贪建立联合办案机制,为以后反贪工作的开展创建了新的模式”。
我院景碧昆检察长:“对余利鸿书记带队到我院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欢迎和感谢,并表示检察院与纪委在今后加强查办职务犯罪与纪委的合作,通过进一步的合作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景检还建议双方今后可建立查办案件的合作机制,并在合作机制中建立如联系会议制度,协作查办案件制度,职务犯罪预防能动配给制度。双方也可就共同查办案件,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活动等方面进行探讨”。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余利鸿对纪委、检察院联合办案模式给以充分肯定,并强调:“只有整合大家的力量,才能更好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同时希望能建立一个全面的联合办案机制,包括反贪、反渎、预防,做到信息共享、措施共享、成果共享 。”同时对县检察院在之前对县纪委工作的支持,县纪委在今后的工作中也继续给予检察院关照和支持。
拟稿:郭建鹏 审核:景碧昆
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