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民县人民法院邀请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参与一起民事纠纷庭外调解案件。经过调解,一件久拖不决的民事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苏某一家于2011年到法院起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但案件至今未能裁判,为此,苏某到我院反映情况。我院民行科干警就此线索向承办法官进行了解,在得知该案因案件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的份额不明,法院无法直接依据法定继承裁判该案件,而当事人不愿意撤案再重新起诉析产纠纷,导致案件一直中止审理的情况后,向人民法院建议采取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纠纷。
人民法院于近日对该案进行庭外调解,我院民行科干警全程参与。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得知有检察机关参与后,均开始考虑调解协议内容,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认可。
此次参与庭外调解活动,是我院对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监督从事后监督转为事中监督的一种探索,也是民行检察工作创新非诉监督方式、拓宽基层检察机关监督渠道的新尝试。
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拟 稿:谭 蕊 审 核:李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