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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约谈促教育、建章立制防犯罪
发布时间:2014-02-14 16:36:28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

  02.14检察院

县检察院预防科、反贪局与县烟草公司及下属烟站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2014年2月12日,富民县检察院预防科、反贪局与富民县烟草公司及下属烟站的工作人员就去年的烤烟生产、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通过约谈,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使我县烟草系统能及早发现漏洞,加强监督制约,从根本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我院反贪局针对富民县烟草公司某烟站烤烟收购过程中群众意见大反映有工作人员有经济犯罪等问题进行调查,虽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但我院预防科及时跟进,本着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宗旨,走访当地烟农、了解收购流程及相关政策,发现烟站在烟叶生产收购的整个过程中确实存在群众意识淡薄、工作方法单一、管理粗放、生产监督不力等问题。约谈中,预防科负责人指出,烟叶收购对地方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坚决制止倒卖烟叶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烟叶收购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防止烟草职工在收购中违反工作规程引发职务犯罪的风险;注重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据腐防变的思想;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尽量杜绝和减少烟草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分管副检察长强调,首先加强对全县烟站的法制宣传教育,对烟叶的种植生产加强监督,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其次烟草公司要把人、财、物的监督管理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使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并做好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三是要加强员工的管理教育,加强员工服务大局的意识,对与烟农直接利益相关,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预防,避免矛盾扩大化;要本着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加强群众工作,把工作做深入、做扎实。

  约谈结束时,烟草公司经理直言:“为完成指标任务,在工作中的确有些操之过急,急于求成,工作方法过于简单,没有积极与烟农沟通,群众工作做的不到位,感谢检察机关的提醒,今后我们会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生产管理监督,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服务意识,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拟稿:郭建鹏      审核:马  伟

                                    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