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治国方针,富民县散旦镇在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宣传活动的过程中,牢牢把握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和深入持久地宣传。在充分用好网络、手机等主流媒体的同时,以法律讲座、展板、标语、画册、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营造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真正实现宣传活动的全覆盖有效地引导了全民共同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司法综治工作整体水平。在自愿申报、审核推荐、实地检查、初审评定的基础上,报市委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批后,根据市委法治昆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授予“昆明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的决定》(昆法建〔2013〕3号),富民县散旦镇被授予“昆明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