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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荣获“昆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12-10 16:51:31作者:富民县政法委来源:

  2013年以来,富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市级法治县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创建工作,完善了档案材料,制作了专题宣传片, 11月6日,我县市级法制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级考核组考核验收。12月3日,根据市委法治昆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授予“昆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开发(度假)园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的决定》(昆法建〔2013〕2号),我县被授予“昆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标志着我县成功创建为市级法治县。